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18号
关于对曹春蕾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绛帐镇绛帐车站街道坐北(曹春蕾)1号楼,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曹春蕾单独所有,证书号为“陕(2018)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778号” ,房屋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71.87平方米。
曹春蕾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陕(2018)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778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