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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鹏继承刘炳振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2 08:07

 扶不动产承字〔2023〕30号

关于对刘鹏继承刘炳振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关镇胜利路12号胜利厂住宅小区7号楼4单元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刘炳振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8729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72.16平方米。刘炳振于2019年7月去世,现儿子刘鹏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刘鹏继承刘炳振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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