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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范宜君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9-04 11:42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27号

关于对范宜君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县医院家属楼6号楼西单元2层东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所有人为范宜君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4291号”, 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3.25平方米。

范宜君因保管不善,将“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42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4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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