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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宝鸡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0-13 17:17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30号

关于对宝鸡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新兴产业园创业路坐东宝鸡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号车间4层西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使用权人为宝鸡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1)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8号”,登记面积为1600.8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宝鸡亿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5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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