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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国栋继承雷红娟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6 10:32

扶不动产承字〔2023〕42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峰景书苑住宅小区33号楼2单元102室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雷红娟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3)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1427”,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96.07平方米。雷红娟于2023年11月去世,现儿子赵国栋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赵国栋继承雷红娟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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