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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吕建平房产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2-20 14:19

扶不动产证明遗声〔2023〕38号

关于对吕建平房产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双语建材市场2号楼东排1、2层25、26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使用权人为吕建平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6822号”,登记面积为119.9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

吕建平因保管不善,将“扶风县城关镇字第6822号”房产证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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