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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魏会苹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4-04-24 08:27

扶不动产证明遗声〔2024〕5号

关于对魏会苹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南大街坐西祥云新城小区东院A号楼6单元4层北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使用权人为魏会苹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456”号,登记面积为93.8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魏会苹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4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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