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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晓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发布日期:2024-07-02 14:55

扶不动产证明遗声〔2024〕11号


关于对赵晓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依据扶风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陕0324民初10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陕0324执639号、执行裁定书(2024)陕0324执639号内容要求,将原登记在赵晓婷名下位于扶风县法汤公路坐东天宝居地住宅小区16号楼1单元4层西户,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20)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472号”不动产权证书依法声明作废,并将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业务。

特此声明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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