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关于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10:33

扶不动产承字〔2024〕18号

关于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北侧县医院家属楼6号楼东单元5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谢志坚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4287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谢志坚于2024年7月去世,现配偶董纯菊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
上一篇:关于对扶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下一篇:关于对王恩权继承王岁明房产的公示

主办: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主办: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