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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23 17:00

扶不动产承字〔2024〕20号

关于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坐北商贸中心(陈安政)1号楼C段1层4号商铺,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谢志坚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7703号”,房屋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51.65平方米,谢志坚于2024年7月去世,现配偶董纯菊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董纯菊继承谢志坚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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