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证书遗声〔2025〕19号
关于对徐文博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南二路坐南福兴苑住宅小区东区2号楼2单元3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徐文博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字第3787”号,登记面积为170.34平方米。
因徐文博保管不善,将“扶风县房权证字第3787”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的不动产证明。
特此声明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