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证明遗声〔2025〕40号
关于对王萍不动产权证明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东二路坐东峰景国际(扶风)置业有限公司峰景.悦庄住宅小区32号楼2单元101室不动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所有权人为王萍单独所有,证明编号为“陕(2022)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929号”,登记面积为112.81平方米。
因峰景国际(扶风)置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陕(2022)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929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的不动产证明。
特此声明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