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6〕1号
关于对霍永宁继承霍子刚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美阳桥口路北扶风县发改局住宅楼2号楼1单元3层北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霍子刚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526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9.54平方米。霍子刚于2000年1月去世,现儿子霍永宁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霍永宁继承霍子刚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3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