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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霍永宁继承霍子刚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3 15:54

扶不动产承字〔2026〕1号


关于对霍永宁继承霍子刚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美阳桥口路北扶风县发改局住宅楼2号楼1单元3层北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霍子刚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526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9.54平方米。霍子刚于2000年1月去世,现儿子霍永宁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霍永宁继承霍子刚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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