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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魏宇峰继承魏鹤林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13 09:39

扶不动产承字〔2026〕3号


关于对魏宇峰继承魏鹤林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路陕铜有限责任公司胜利住宅小区18号楼3单元3层东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魏鹤林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6)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143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62.16平方米。魏鹤林于2025年12月去世,现儿子魏宇峰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魏宇峰继承魏鹤林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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