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6〕3号
关于对魏宇峰继承魏鹤林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路陕铜有限责任公司胜利住宅小区18号楼3单元3层东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魏鹤林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6)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143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62.16平方米。魏鹤林于2025年12月去世,现儿子魏宇峰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魏宇峰继承魏鹤林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