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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胡亚光继承胡庆民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7 08:53

扶不动产承字〔202618

关于对胡亚光继承胡庆民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路坐西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胜利住宅小区4号楼5单元1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为胡庆民单独所有,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470号”,房屋用途为住宅使用权面积60.40平方米,胡庆民201510去世,儿子胡亚光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胡亚光继承胡庆民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

2026527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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