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6〕19号
关于对冯爱萍继承杨雪兰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绛帐镇绛帐火车站北环路坐北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住宅楼1号楼3单元1层西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利人为杨雪兰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绛帐镇字第244号”,房屋用途为住宅,使用权面积为58.79平方米,杨雪兰于2012年11月去世,现女儿冯爱萍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冯爱萍继承杨雪兰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