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登字〔2026〕7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扶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陕0324执恢377号】、扶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陕0324执恢377号】精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将对李巨成名下不动产权证书予以作废。如对本公告存在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报送至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公告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17-5212100、0917-52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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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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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巨成 |
扶风县法门镇老镇区乾汤公路坐北 |
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2250号 |
13898.63 (20.85亩) |
共有人为米林博、张岁礼 |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