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证书遗声〔2026〕25号
关于对赵华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美阳台中国人民银行扶风县支行东院住宅楼1号楼西单元5层西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利人为赵华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4)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1363号”,登记面积为95.8平方米。
因赵华保管不善,将“陕(2024)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13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