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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宁继承王天华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08 09:44

 扶不动产承字〔2026〕30号

 

   关于对王宁继承王天华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二路扶风县房地产开发公司鑫怡住宅小区5号楼2单元3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利人为王天华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5)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4839号”,房屋用途为住宅,使用权面积为132.12平方米,王天华于2026年3月去世,现儿子王宁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王宁继承王天华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08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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