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县的第十七批1件信访件,阶段性办结1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十七批2025年6月2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8 | X3SN202506130026 | 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美阳村东中街组有四个养殖场,臭味大,影响村民生活。 | 宝鸡市扶风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群众反映的四个养殖户均位于法门镇美阳村东中街组,分别为村民马某某、冉某某、马某某、樊某某所有。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排查,马某某猪场堆粪场未及时清理,现场有异味;冉某某猪场化粪池未加盖,堆粪场未及时清理,现场有异味;马某某猪场未见粪污堆积,但现场有异味;樊某某养殖场已于2025年3月29日起停养,现场无明显异味。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良好生活环境。 | 1.法门镇于6月14日向3户在养养殖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养殖户按照指导要求立即完成整改。2.3户养殖户及时对堆粪场的粪污进行了密闭清运,实现日产日清,防止气味外散。3.相关部门加强定期巡查监管,确保粪污可溯源。加大猪舍的冲洗消毒频次,每日早中晚各消杀3次,减少了蚊蝇滋生,降低了对周边住户的影响。4.扶风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常态有效落实。待3户养殖户的猪出栏后(预计在2025年12月底前),将开展停养整顿工作,逐步推动养殖场退出村庄。对于有养殖意愿的养殖户,美阳村将在满足禁、限养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重新规划养殖场选址。 | 阶段性办结 | 无 |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