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县的第二十九批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九批2025年7月2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SN202506250065 | 宝鸡市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部分地区仍存在非法采石采矿行为。宝鸡渭北旱腰带违法采石造成生态破坏后,整改修复标准低,被破坏的山体和立面未采取有效修复措施。 | 宝鸡市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概况 群众反映的凤翔区:2015年矿山企业整治以前共有露天采石企业12户,主要分布在姚家沟镇、糜杆桥镇、田家庄镇、横水镇等4个镇。岐山县:渭北旱腰带地区原有矿山12处,2015年全省采石矿山专项整治资源整合期间保留1处,为省级发证的大型矿山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岐山县南湾水泥用灰岩矿(海螺水泥),其余全部关闭整合为宝鸡顺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岐山县沙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前均有合法采矿手续。扶风县:2015年矿山整治以前,扶风县共有露天采石企业7户,主要分布在法门镇、天度镇。 二、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排查,凤翔区:对凤翔区内渭北旱腰带进行排查,沿山周边植被完整,未发现非法采石采矿问题。2019年,完成了“1处立面、6处采坑”的恢复治理,2020年通过了市县两级的验收,结果为合格。2022年实施了“2处采坑”的恢复治理,目前正在进行初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剩余10处立面、3 处采坑治理工作于 2023年纳入省级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示范工程,目前正在分阶段设计、施工,开展平面加立面综合治理。 岐山县:2024年10月29日,宝鸡博顺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京当镇西戢村曹家沟组烂泥沟擅自采挖破碎山体矿石用于场地平整回填。2018年对关闭矿山采坑区、拆除区及斜坡地带开展恢复治理,完成了1处高陡边坡、12处采坑的恢复治理工作,并于2020年通过了市县两级的验收,结果为合格。 扶风县:2024年1月至3月,扶风县法门镇坊村泰家桥组村民张某某在未办理相关采矿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在法门镇北部乔山位于农林村与杜城村交界处,组织1台挖机、1台破碎机分别在三处开采矿石。自2021年以来,扶风县先后获批3个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其中法门—天度矿山修复项目共涉及9个立面,6个采坑,已通过验收;农林村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5个立面,4个采坑,已完成初验;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5个立面,6个采坑,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现正在按照验收专家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做好修复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水平。 | 1.岐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0月29日对宝鸡博顺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案处罚,已于2024年11月26日结案。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次,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成果。2.扶风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3月13日对张某某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申请强制执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和频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切实巩固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成果。3.凤翔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对山体和立面开展修复治理,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水平。 | 已办结 | 无 |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