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详情
详细信息
信件性质 求助
办件标题 盛达豪庭
内容 作为盛达豪庭的一名业主,目前小区物业要收取我2年过暖费的30%,作为过热费!不管是统一供热,还是小区自备供热;陕西省宝鸡市应当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物业要收取2年过暖费30%作为过热费,应当拿出政府相应的文件或者全体业主同意收取的依据,2021年采暖费我已经交过,物业说供不了暖;我和物业协商无果。作为盛达豪庭一名业主,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基本权益!
附件 无附件
联系信箱
信件编号 FFXXZXX20211100303 提交时间 2021-11-11 18:33:1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我们已转批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网友反映县城盛达豪庭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其30%供热费问题,按照宝市价综发[2015]12号《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十、……自备供暖系统且未实行分户计量的小区,其采暖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收费方案,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据实收取。采暖期结束后,须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目前,盛达豪庭住宅小区采用的是自备锅炉供暖的方式,因此,过热费的收取应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同时建议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复时间 2021-11-18 09:32
附    件 无附件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