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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风县中心苗圃闲置土地拟设定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05 15:00

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负责对扶风县中心苗圃闲置国有土地进行处置。该地块位于县城新区南一路南侧,县中心苗圃办公楼东侧,建设用地面积2.15亩,拟设定规划条件为如下: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位按照省市现行规定配建。为便于公众参与及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现将该地块拟设定规划条件在用地现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联系人:纪玉佳        联系电话:0917—5215906

邮箱:ffgtkjgh@163.com

办公地址:扶风县南一路与西一路交叉口东北150米自然资源局                                           

附件:地块位置示意图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pdf


信息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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