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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白明侠继承马明德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8 10:50

扶不动产承字〔2022〕4号

关于对白明侠继承马明德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佛都广场1号楼9-5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马明德,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6238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3.17平方米。马明德于2022年1月14日死亡,现妻子白明侠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白明侠继承马明德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8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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