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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樊宗占继承马周科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2 14:34

扶不动产承字〔2022〕3号


关于对樊宗占继承马周科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北大街铭德新城住宅小区1号楼6单元17层东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马周科,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9296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14.54平方米。马周科于2021年11月19日死亡,现妻子樊宗占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樊宗占继承马周科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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