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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崔竹玲继承吴西京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0 16:18

扶不动产承字〔2022〕17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乾汤公路扶风县城新老区连接段坐东陕西省通讯电缆厂家属院2号住宅楼西单元1层东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吴西京,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3240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0.30平方米。吴西京于2019年10月2日死亡,现其妻子崔竹玲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崔竹玲继承吴西京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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