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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旭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2-02 07:56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3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坐北文景花园住宅小区5号楼1单元23层5号,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王旭圆,证书号为“陕(2016)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681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79.49平方米。

王旭圆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陕(2016)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681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2月2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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