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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杨引娣继承海峰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8 08:14

扶不动产承字〔2023〕14号


关于对杨引娣继承海峰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西二路扶风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百合花园住宅小区东区31号楼3单元3层东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海峰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17)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794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5.37平方米。海峰于2018年5月去世,现配偶杨引娣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杨引娣继承海峰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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