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3〕21号
关于对郭朵莲继承吴自忠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坐南宝鸡市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世名门住宅小区5号楼2单元12层中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吴自忠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0)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96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7.76平方米。吴自忠于2023年5月去世,现配偶郭朵莲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对郭朵莲继承吴自忠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