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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远军继承李三万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3 08:12

  扶不动产承字〔2023〕33号

关于对李远军继承李三万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绛帐镇绛帐车站街道071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李三万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绛帐镇字第127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5.66平方米。李三万于2006年6月去世,现儿子李远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李远军继承李三万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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