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4〕12号
关于对谭明华继承谭志鹏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路12号胜利住宅小区13号楼1单元2层北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谭志鹏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字第0649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67.10平方米。谭志鹏于2010年8月去世,现儿子谭明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谭明华继承谭志鹏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