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4〕14号
关于对俞志春继承黄茂生房产的公示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路胜利住宅小区3号楼1单元3层东1号房产,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黄茂生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陕(2022)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2118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49.2平方米。黄茂生于2024年3月去世,现配偶俞志春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登记。
对俞志春继承黄茂生不动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